岑文琦律師就故意傷害罪一案作罪輕辯護獲得成功
日期:2023-08-30
引言
2018年,岑文琦律師接受姚某委托對其兒子夏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擔任辯護人,岑文琦律師在一審庭審中將公訴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量刑建議成功辯護為一年以下。對方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后,委托人基于信任仍聘請岑文琦律師擔任二審辯護人,并成功使二審法院維持判決,駁回上訴人的上訴請求。
案情回顧
2018年3月,在無錫市某壽司店廚房內,被害人施某與被告人夏某因操作規范問題發生口角,繼而雙方互相推搡、揪扯、拳擊,后被告人被被害人施某按在水池邊上并用拳擊,被告人亦進行還擊。期間被告人看見左手邊操作臺上有一把壽司刀,便拿刀劃向施某右腿內側部位,當時未見出血。之后,被害人施某要求被告人夏某到店堂去談談,被告人夏某因擔心再發沖突便持刀去到店堂。在店堂內雙方再次發生口角,被害人施某同時要求被告人夏某把刀放下,因雙方實力、體型懸殊,夏某拒絕。之后被害人施某掄起店內的鐵椅砸傷被告人夏某頭部,被告人夏某持刀將施某左大腿、左臂、腹部等多部位刺、劃傷,造成被害人施某失血性休克。經無錫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被害人施某刀刺后出現失血性休克,成都在中度以上,依照《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的規定,構成重傷二級。
本案委托人為夏某的父母,因公訴機關指控夏某犯故意傷害罪,于2018年5月提起公訴。委托人知悉岑文琦律師代理案件經驗豐富,且盡心盡力的維護當事人的利益,故委托岑文琦律師作為夏某的辯護人。
案件難點
如何正確判斷是故意傷害行為還是正當防衛行為,行為人具有相互斗毆意圖還是防衛意圖,是本案定性的重點和難點。本案細節較多,認定難度較大,要從矛盾發生并激化的原因、打斗的先后順序、使用工具的情況、采取措施的強度等方面綜合判斷當事人是否具有防衛意圖,能否成立正當防衛。
本案被告人是否構成正當防衛以及被告人實施傷害行為的主觀心態是否具有防衛意識,對案件的定罪量刑至關重要。所以岑文琦律師秉持專業的法律精神,通過到案發地實地走訪及對案件事實進行深入分析后,站在我方當事人的角度,根據此案件不法侵害的性質、強度和危險性及我方當事人所處的具體環境等因素,向法院提出多條代理意見,庭審過程中法院也采納了大部分岑文琦律師的代理意見,極大地維護了當事人的權益,為當事人減輕了量刑。
案件結果
在岑文琦律師的不懈努力下,本案一審公訴機關建議量刑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而最終判決結果為有期徒刑十一個月,被告人夏某的權益得到了極大的保障。岑文琦律師的正義感和辛勤工作的態度也得到了委托人極大的肯定。被告人二審時依然委托岑文琦律師作為辯護人,二審的判決結果為維持一審判決,駁回上訴請求,更加印證了該案件辯護的成功。
